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科研、教学和文化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育合作协议》,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
学校研究生院将作为推荐单位,受理以下选派类别的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派专业为物理、化学、数学、地质、材料科学、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优势专业以及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选派办法和相关附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29。
1.2021年1月1-3日前,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于1月4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表、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进行审核。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严格按照选派办法和材料及说明的要求提交完整申请。
关于对外联系材料:请先行按照《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申请时无需提交,具体提交时间请申请人关注通知。
2.1月7日上午10点前,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以下材料: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见附件),须签字盖章;
②单位推荐意见(网报后生成的,要求详见《出国留学申请表》)。请在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对上述表现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填写推荐意见,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院级推荐人员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
④每位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
同时,请将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excel版),②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③院级推荐人员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图片格式)发送到chenquan@xmu.edu.cn。
3.学校审核后,将对学校拟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于1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校内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发布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29)为准。
附件.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xls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