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一、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6-10 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3.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5.研究生院受理该项目的研究生层次选派类别的校内申请。该奖学金项目中,必赢对于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至多可推荐3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对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和本科插班生类别,必赢至多可推荐3人。
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等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8)。
二、校内申请与审核工作安排
1.申请准备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简章,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严格按照简章及相关信息平台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
2.2021年11月8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于当天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3.11月12日前,各院进行评审后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1)评审内容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选派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
各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各院应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及排序进行公示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须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材料(其中应交电子版的材料请发至相关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附件)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须签字盖章;需提交excel版和纸质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网报后生成的,要求详见《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在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对申请人的表现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填写推荐意见,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需提交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两种格式)和纸质版。
③院级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只需提交电子版)
④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应按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只需纸质版)
4.11月15日,被推荐人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基金委和学校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基金委和学校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2 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
2021年,俄方已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基金委和学校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被推荐人员选择的6所国外留学单位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公布的俄罗斯院校。
5.11月25日前,研究生院等对各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推荐名单;研究生院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推荐名单;提交正式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6.12月1日前,被推荐人将填写准确完整的《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须提交excel版;说明详见附件)发送至研究生院联系人邮箱(chenquan@xmu.edu.cn)。
备注: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为确保院级和校级评审有足够的时间,请严格按照上述安排提交材料。
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有关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8)为准。
三、学校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1.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简章及附件.rar
附件2.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俄罗斯互换奖学金).xls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日